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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粤车主下月起有望告别“无责免赔”

发表于2013-05-17

  交通事故没责任,保险公司反倒不赔?

  车损险“代位求偿”试行细则已下发广东险企,预计最快6月中旬可执行

  爱车不幸被追尾,因为对方全责,所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理赔,无责车主需要与对方车主沟通理赔事宜,费时费力还可能遭遇无处索赔的境况,这就是车险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之一——无责免赔。不过,广东的各位车主很快就可以不再为此担忧了。

  从记者昨日独家获得的两份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文件来看,广东各保险公司已开始相关业务测试,预期最快在6月中旬可正式执行。一旦车损险实行了代位求偿,意味着今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,无论是谁的责任,车主都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,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讨,车损无责免赔的霸王条款也将就此终结。

  ■案例:宝马被面包车追尾对方交强险只赔2000元

  有近十年驾龄的黄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,自己的车在停车场被路过的车刮花了后门。虽然只是个小事故,但因为对方车主负全责,所以理赔的手续变得格外复杂起来。

  根据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,因为黄女士在事故中没有责任,所以她需要向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,也就是所谓的“无责免赔”。在与对方车主沟通时,“对方车主先是推脱,又想随便给点钱私了,后来我不同意才报了保险公司。定损时,要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,还要在对方指定的维修厂定损维修。”更麻烦的是,黄女士不仅要先垫付维修款,而且对方保险公司的赔款要由对方车主转账给她,一个简单的修理拖了半个多月才搞掂。

  车主刘先生的遭遇更典型。去年,他的宝马被一辆面包车追尾,面包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,刘先生需要四五千元的修车费用。因为“无责免赔”,刘先生只好找对方理赔,但对方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,而交强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,多出的部分就要对方车主自己负担。“但对方车主说他是个打工的,没钱赔。”刘先生很无奈,不可能为了几千元闹上法庭,但自己每年花六七千元买车险,结果小心驾驶还要承担这种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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